不是。依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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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班牙宪法第3条,每一个西班牙人有义务会说卡斯蒂利亚语,这包括加泰罗尼亚人,可以推测每一个加泰罗尼亚人都应当会说卡斯蒂利亚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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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照西班牙宪法第3条,加泰罗尼亚宪章(Estatuto Autónomo de Catalunya或翻译为《加泰罗尼亚自治条例》)第6条,加泰地区两种语言都是官方语言,公职部门必须会说两种语言,加泰罗尼亚语是教学用语。宪章6.2规定,每个人都有权利(非义务)使用两种语言任何一种,加泰罗尼亚公民(非居民)有义务会说加泰罗尼亚语,这种义务必须是有限制的,具体来说因为教学用语是加泰罗尼亚语,则可推定每一个在加泰罗尼亚完成义务教育的孩子,都掌握基本的用加泰罗尼亚语沟通表达的能力。因此,凡在加泰罗尼亚居住,而未在当地受过基础教育的人(仅受过高等教育不算),没有义务会说加泰罗尼亚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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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泰罗尼亚宪章34条,无论对公对私,普通人作为消费者有权选择使用一种语言受到接待(derecho a ser atendida en la lengua elegida)。这里面重点注意跟第33条不同,这个权利并非有权全程使用(derecho a utilizar,约束交流的双方),而是规定了个人的语言使用权,以及商家必须提供非即时的双语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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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泰罗尼亚消费者保护法128.1条没有赋予任何实质性的权利或规定实质性的义务,因为该条要求参照关于语言使用方面的立法,而目前尚未制定该部法律。该法撰写时(未来),其合宪性有待宪法法院审查。如果该法合宪,则128.1条合宪,如果违宪,则128.1条违宪。在此之前,总原则仍然是只有对公强制要求双语服务,对私不要求即时的双语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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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宪法法院释法的基础上,巴塞罗那市政府的官网解释:https://consum.gencat.cat/es/el-consum/durant-la-compra/drets-lingueistics-/
Las personas consumidoras que actúen en el marco de una relación de consumo tienen derecho a expresarse oralmente y por escrito en la lengua oficial que elijan, es decir, tanto en catalán como en español. Los interlocutores podrán responder también en cualquiera de estas dos lenguas.
翻译:消费者可以选择自己使用加泰罗尼亚语或者卡斯蒂利亚语。与之对话的人,也可以自行选择使用哪种语言。
由此我们可以推定,无论是宪法法院、立法者还是市政府对于“自由选择哪种语言受接待”的权利的理解是一致的:消费者可以任选一种当地官方语言,服务者也可以任选一种当地官方语言,彼此之间如果沟通不畅,可以借助非即时的翻译工具辅助。同时任何西班牙籍消费者理应会用卡斯蒂利亚语沟通,这是宪法规定的义务,因此服务方可以尝试请求对方用卡斯蒂利亚语解释意思,如果遭拒,可以借助翻译工具沟通,因沟通不畅增加的时间成本应由消费者承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