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盟长期居留是否意味不用申请签证了

By ESpejo chino

2025年2月18日微信公众号《德国派》文章《德国长居持有者的噩梦之旅,我在比利时被拘留的56小时。》讲述了一起我们旅欧华人很关切的事件:一位拿着德国长期居留的中国女生,在比利时长期读书,春节回国后返回比利时被边境人员拦下,以其没有签证为由拘留了56个小时,在中国大使馆、德国大使馆等多方援助下,办理了比利时临时签证后被释放。

面对这起事件我们不禁要问:有一个欧盟成员国长期居留(颁发居留的国家暂称为居留国),从另一个欧盟成员国入境(进入欧盟的国家暂称为入境国),难道还需要申请入境国的签证吗?难道不是一卡在手,欧盟通行吗?

根据Schengen Border Code 第6条,从任意一天算起,往前推算180天以内,在入境国滞留未超过90天,且入境后预计滞留天数+入境前已经滞留天数在任意180天内不超过90天,如果持有某成员国的居留,则不用申请签证,否则必须申请签证。

举例:该女生在2月10日入境,之前180天已经因为留学原因在比利时呆了90天,此时德国居留是没有用的,必须申请比利时签证才能入境;之前180天内因为1月初新年假期到比利时旅游滞留过14天,那么需要确保到6月底离境以前,她不会再滞留76天,才能凭借德国居留入境,如果预计7月底离境,则只需要确保不会滞留超过90天(这个90天期限是滚动计算的)。

这起事件告诉我们,欧洲长期居留并非等同于五年期任意欧盟国家的申根签证,只能保证我们在成员国之间旅行时,短期内不需要再申请签证。

Share: X (Twitter) Facebook LinkedIn